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来源: 找法网      时间:2023-08-12 22:34:46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资料图片)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者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怎么付?

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是在工作交接后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解除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怎么解除劳动合同书

如下解除劳动合同书: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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